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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我打给对方15万,现在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4-01-31 11:4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期间是否主张过还款,需帮助可留言
  • 你好这个问题要看你的具体情节
  • 要看你手中证据是否充分。
  • 你好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并且与对方协商后,对方拒绝还钱,就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按不当得利进行诉讼。这时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有打款凭条或者其他打款证明作为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多年前的借的钱现在是否能要回取决于对方是否提出了时效性的抗辩。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案件还是按照正常情况审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庭审时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成立时,人民法院有可能判决债权方败诉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钱打错对方不退可以追回的,多打的钱属于不当得利。经过协商后,对方仍然不退,可以选择通过民事或者是刑事两种途径索要。民事方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刑事方面,如果对方拒不返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该行为涉嫌侵占财产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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