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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朋友送了我一件东西,我也给他了一个东西,现在我朋友要求要回他的东西,报警找我归还我是否归还他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28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认为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共同生活的话,分手时接受财物的一方是应当予以返还的。
  • 赠给别人的钱在一定条件下是能要回来的,如果赠与钱财还未转移的,赠与人可以要回来,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要回来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一、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吗
    1、法律上送别人东西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要回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来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来的情况如下:
    1、赠与人在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撤销赠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造成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正常生活,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的法定撤销权,一经撤销权人行使即发生效力,使赠与关系解除。在赠与的财产未交付时,赠与人可以拒绝赠与;在赠与的财产交付后撤销赠与的,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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