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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7时26分在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4-12号汉得超市购买一瓶黄桃罐头吃到70%左右发现有果虫,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 千元。需赔偿1000元 诉求内容 退赔费用,赔偿损失

消费者维权 2024-01-30 15:5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厂家索赔,基本上100%可以得到赔偿,如果得不到赔偿,保存好证据,直接投诉到消协。
  • 保留证据:收集截图、记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证据,以便将来维权。
  • 你好,联系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先投诉吧。
  • 问题复杂,建议与我们联系。
  • 对方拒不赔偿可以法院诉讼
  • 您好 水木法律为您服务
  • 法律分析:超市购买的食品吃出虫子,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和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315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超市购买的食品中发现虫子,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根据最新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吃饭吃到虫子赔偿标准是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消费者吃到虫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2、根据食品外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要求索赔。
    3、拿着购物小票到超市要求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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