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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交警队移交法院查封期间停车费需要出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30 11: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警查扣阶段,费用由行政机关也就是交警部门来出,车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但是,在法院查封阶段所产生的停车费,则需要去和法院协商。 法院查封事故车辆后,一般都将事故车辆拖至自己的停车场进行保管,这种情况下是不产生停车费用的。如果法院将事故车辆交由原停车场进行保管,这种情况下停车费的承担,是要看法院与停车场之间保管协议的规定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暂扣车辆,车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用,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情况,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事故车停车收费标准各地方都不相同。交通事故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缴纳。另外,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通常就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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