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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从事建筑技术负责人工作,在2021兼职了一份技术管理工作3个月,一直未发放工资,后来我通过劳动仲裁也胜诉了,通过执法局进执行对方公司公户没有资金支付,最后只是限制原法定代表人高消费,但是现在没有什么结果,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应该怎样才能把我的工资能要回来,愿意付费

讨薪 2024-01-30 1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要回工资的办法之一就是找老板协商,要回工资的办法之二就是投诉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假如用人单位还在正常经营,走监察投诉是很有效的维权途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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