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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的 有欠条 说的是21年就还的 一直拖着不还

债务追讨 2024-01-31 16:0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和对方协商下,如果还不偿还,可以走诉讼程序。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您好,请问借了多少钱对方,有转账记录吗
  • 您好,可以详细说说具体情况吗?
  • 你好,有欠条那可以直接起诉的
  • 你好,请问借了多少钱呢?
  • 你好,可以跟我说下情况
  • 欠钱一直不还的办法:出借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处理。出借人据欠款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且诉讼时效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钱一直不还的办法:出借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处理。出借人据欠款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且诉讼时效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钱不还的,首先可以和债务人协商处理,要求其尽快还款或是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也可以直接起诉,但同时要搜集并保存好相应的证据,比如借条、往来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还有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期限,如果有还款期限的,应在还钱期限届满之后三年内起诉,超过三年的,将会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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