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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赁的商业门面在房主未告知我买不买的情况下只是通知我要搬出去,而不问我买不买,这种情况我该怎样申述我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权利,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需要向哪些部门提供材料?要怎样才能避免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先行把所有手续都办好了从而致使我的权益被剥脱?还有一个重点:如果他是要卖给他的近亲属的话,是不是就不用告诉我了?

房屋租赁 2024-02-04 18:1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在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15日内明确表示购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另外,如果有房屋共有人优先购买、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等3种情况,承租人无权行使优先购买的权利。hh
  • 您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凭证等 总之,作为承租人,您有权要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租赁房屋。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采取以上措施。
  • 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房屋租赁合同 、付款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主张; 我长期代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建议委托资深、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 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去法院起诉
  • 搜集房主要出售门面的证据起诉即可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你好可以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 下列情况承租人不能优先购买: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 1、下列情形下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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