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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在女方老家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4-02-05 10:34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就离婚问题协商不了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 你好,关于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离婚
  • 你好 不可以 要在男方所在地起诉A
  • 你好 需要到对方户籍地起诉离婚
  • 你好 结婚登记地是在女方老家吗
  • 你好,需要在对方户籍地起诉了
  • 你好,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啊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
  • 详细说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
  • 当事人是可以在女方老家起诉离婚的。但有前提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主要就看女方老家是否为女方的经常居住地以及女方是否为被告。
    如果女方是被告,则就可以在女方老家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主要就看女方老家是否为女方的经常居住地了以及女方是否为被告。如果女方是被告,就可以在女方老家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进行起诉离婚:
    (一)原告与被告是经登记的婚姻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您好,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除非符合以下特殊情形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希望可以解您之忧、达您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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