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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家摔倒后导致心肌梗塞,在医院抢救死亡,属于意外身亡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04 19: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属于意外身亡。
  • 根据你的陈述,属于意外身亡
  • 法律分析:突发心梗死亡不算意外保险,意外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而身故、残疾、支出医疗费或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所谓意外就是非疾病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非主观的……而突发心梗死亡属于疾病死亡,不符合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因此意外保险不予理赔。
    一般来说,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包括死亡和残疾,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等,也有部分意外险可保障猝死。法律依据:《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 法律分析:意外死亡的需要根据死亡时间、死亡场所、死因来确定是否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无法查明死亡原因的突然死亡都是意外死亡。具体死亡原因,可以申请公安部部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死亡原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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