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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四年了前夫要求我给抚养费 我不给可不可以

子女抚养 2024-02-06 16:29 人浏览
共2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您没有实际抚养孩子,则应该向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 我离婚四年了前夫要求我给抚养费 我不给可不可以建议咨询专业老师
  • 你好 孩子如果是判给丈夫抚养的 那么就必须要支付抚养费
  • 离婚四年了前夫要求我给抚养费 我不给可不可以,不可以
  • 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你好,如果是他带孩子的,可以要求你支付
  • 您好,当时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支付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离婚协议上履行
  • 是必须要给的,不然啊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 抚养费无法协商的话,对方可以起诉的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小孩多大了
  • 你好!请问你有孩子么?多大了?
  • 你好!请问你不给的理由是什么?
  • 你好,如果孩子归你是需要支付的
  • 你好,可以协助您处理进行维权的
  • 你好,建议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 你好,请详细说明为您核实分析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不可以不交。
  • 你好,抚养费问题解决了吗?
  • 抚养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 搜集证据提起民事诉讼
  •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不支付的办法:如果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就抚养费提起民事诉讼,并根据生效判决请求强制执行。如果双方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根据生效判决,请求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支付不起抚养费的方法:给付抚养费人应该向法院举证证明你的收入水平,要求变更抚养费标准。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给付能力。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一、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1、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不给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双方协商;
    (2)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根据规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司法强制的手段迫使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状况来进行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外遇离婚孩子归谁
    夫妻因为一方外遇而导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
    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
    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你好,孩子成年之后可以不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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