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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占地经营,城市管理部门不管事

征地补偿 2024-02-06 11: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地摊占地经营且城市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处理,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问题: 1. 与城市管理部门沟通:首先,你可以尝试与当地的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向他们反映地摊占地经营的情况,并请求他们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你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或亲自前往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 2. 投诉和举报:如果与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没有效果,你可以向相关的投诉渠道进行投诉和举报。这可能包括向当地政府的投诉热线、市民服务中心或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说明地摊占地经营的问题,并要求他们介入处理。 3
  • 你好,可以向管理部门反映试试
  • 占道经营属于城管部门管理范围,应该拨打城管执法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设立固定集贸市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擅自摆摊设点。
  • 法律分析:占道经营属于城管部门管理范围,应该拨打城管执法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设立固定集贸市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擅自摆摊设点;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擅自出店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占道经营的特征如下:
    1.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具有盈利性;
    2.经营者行为必须有一定的过程,即买卖行为的发生;
    3.占用和利用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具有一定的利己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 占道经营属于城管部门管理范围,应该拨打城管执法的举报电话投诉。法律依据:《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第十六条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设立固定集贸市场第十七条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擅自摆摊设点第二十条 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擅自出店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占道经营的特征:
    一、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具有盈利性
    二、经营者行为必须有一定的过程,即买卖行为的发生
    三、占用和利用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具有一定的利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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