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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在。短信里面下载了。省呗里面借了两万。是说我银行卡错误,资金被银监局。冻结。解冻需要。本人拿着身份证拍照。和身份嗯,反面。需要银行卡里。资金是借。款的50%。作为保证解冻资金。

债务追讨 2024-02-07 03: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用,可能是套路贷。常见套路手法:先下款到您的APP账户,但是您想要提现,要么出现卡号错误提示不能提现(拍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银行卡照片发给给对方),要么就是要您充值会员才能提现,然后要您交解冻金、保证金、会员费等,他们还会打出银监会或是保监会的幌子,如果不转账给他们或是您想取消这次贷款,他们就会说贷款合同已生效,您不打款也一样需要还本金与利息。
    即便您支付了上面所说的款项,他们又会以其他名义又要您打款,账户上的贷款永远也到不了您的银行账户,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千万不要转钱给他们,很可能遇到了诈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法律分析:首先既然资金被冻结了说明用户没有获得借款额度,打款没到账双方的借贷关系就是不成立的,因此是不需要还款的;其次若确实是因为卡号填错导致的,应该早点去和平台以及银行联系,对该笔交易做出处理。比如说原路退回到资金方账户中,重新进行申请放款。
    需要注意的是,若是用户没有填错卡号,被要求缴纳解冻金或者是没有放款要求还款时,很可能是不法分子想要骗取用户的资金,因此要提高警惕,不要造成个人资金损失了,一不小心就会上当受骗。
    同时,在平时申请贷款的时候要选择正规的平台,一般大平台是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的,自己也要注意填写正确的信息,反复核对姓名、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以免填写错误耽误审核放款进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不用,可能是套路贷。常见套路手法:先下款到您的APP账户,但是您想要提现,要么出现卡号错误提示不能提现(拍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银行卡照片发给给对方),要么就是要您充值会员才能提现,然后要您交解冻金、保证金、会员费等,他们还会打出银监会或是保监会的幌子,如果不转账给他们或是您想取消这次贷款,他们就会说贷款合同已生效,您不打款也一样需要还本金与利息。
    即便您支付了上面所说的款项,他们又会以其他名义又要您打款,账户上的贷款永远也到不了您的银行账户,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千万不要转钱给他们,很可能遇到了诈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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