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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离婚需要什么,

起诉离婚 2024-02-09 11: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一方不同意的话,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
  • 你好说你的具体婚姻状况帮你分析
  • 离婚都需要如下材料:
    1、登记离婚都需要离婚协议、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
    2、起诉离婚都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抚养协议)、符合条件的起诉状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离婚需要的证件:
    第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诉讼离婚: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结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原则上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并且需要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但前述情形仅限协议离婚,若起诉离婚的,需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书面起诉状,当事人提交起诉状后,法院经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应判决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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