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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不开庭

起诉离婚 2024-02-10 0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起诉离婚开庭一般不可以不去。
    起诉离婚开庭时不出庭可能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对方没有收到法院传票,或是拒绝签收法院的开庭传票。此时法官要核查送达回执,重新送达,或采取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的形式送达。
    第二种情况:对方收到了法院传票,拒绝出庭应诉,此时法院可以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缺席判决。记住是缺席判决,不一定会判决离婚,这取决于你提交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开庭原告不可以不去,如果原告确实有理由不能到庭的,向法院提起了申请,法院一般是裁定延期审理的,如果原告无理由不到庭的话,法院会开传票让原告到庭,如果原告还是不到庭的话,法院会按原告撤诉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却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法院起诉离婚开庭的,双方当事人通常来说都不可以不去。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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