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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交通事故死亡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15 16: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看保险合同的约定.

  •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偿标准如下: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有哪些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过期;
    2、驾驶员未按规定进行年检、车辆未通过年检;
    3、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事故;
    4、撞到自家人、自己名下的车;
    5、事故导致车内的物品损坏的;
    6、对方全责但不追偿。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保险公司会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5)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判几年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判几年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
    1、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如果有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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