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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付的首付和按揭款,现在对方要追回,追得回来不

婚姻债务 2024-02-13 11:3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对方是否能够追回支付的首付和按揭款,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因素: 1. 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如果离婚时双方已经达成协议或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对于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承担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对方要求追回首付和按揭款可能会受到这些协议或判决的限制。 2. 财产分割协议:如果离婚协议中对房屋的归属和支付款项有明确约定,并且双方已经签字认可,那么对方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无法追回。 3. 赠与性质:如果支付的首付和按揭款被认定为赠与,即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赠与完成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追回的。
  • 对方付的首付款和按揭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给付的还是婚前?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处理的?
  • 可以追回来,具体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
  • 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以及实际付款的情况确定
  • 你和,房产登记谁名下的呢。
  • 离婚后按揭贷款的偿还,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若是属于房产的按揭贷款,在离婚时,房子的贷款应当由取得房子所有权人进行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按揭贷款的偿还,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若是属于房产的按揭贷款,在离婚时,房子的贷款应当由取得房子所有权人进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按揭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包括:
    1、由双方进行协商,按照协商方案还款;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若是属于房产的按揭贷款,在离婚时,房子的贷款应当由取得房子所有权人进行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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