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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交通事故是自身的全责,对方人没事,但对方提出要补偿误工费和交通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10 18: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车辆购买有保险,让对方起诉、你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即使承担责任也应该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按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赔偿。分别是:
    1、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除了误工费,交通事故赔偿还有哪些项目呢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财产直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有:
    7、残疾赔偿金;
    8、残疾用具费;
    9、精神抚慰金等;
    造成死亡的,还有:
    10、死亡补偿费;
    11、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交通事故中 误工费 如何合理确定. 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般需要赔偿交通费误工费。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对方全责应当依法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因治疗支出的包括交通费在内的费用,以及因伤误工减少的收入。
    如果没有给受害方带来人身损害的,对方则可以不承担赔偿人身损害侵权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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