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区级人民医院做彩超时未检查出病情的具体情况,然后在人民医院打了两天的点滴,可还是一直感到不舒服。后来在另一家医院复查时,他们表示区级人民医院的彩超结果不可靠,甚至怀疑根本未正常照到部位。此外,区级人民医院开具的药物并非常规用药,且存在较大副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追责?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01 1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认为在区级人民医院的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你可以考虑追责。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途径: 1. 与医院协商:你可以与医院协商,要求医院对你的病情进行重新评估,并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你也可以要求医院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 2. 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你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他们对医院进行调查和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可能会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医院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 3.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认为医院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 需要注意的是,追责的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和漫长,你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精力来处理。同时,你也需要考虑到自己的利益和安全,避免采取过激的行动。
  • 如怀疑有问题,可先向当地卫健委反映。
  • 你好,可能需要医疗专业人士判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