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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人在医院死亡

工伤索赔 2024-02-11 07: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人在医院死亡,报警查明死因
  • 法律分析:患者在医院就医过程中死亡,医院一定要记得告知死者家属及时进行尸检。不然,即便是医院医疗行为并无过错,但只要是医院的原因导致没有进行尸检,进而无法通过鉴定来判断医疗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医院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法律分析:如果死在医院,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如果是意外死亡,首先是报警,由警方介入排除是他杀,警察会对死亡原因作出结论,这中间由公安机关的司法鉴定科来解剖尸体查明死因。法律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1.3 鉴定原则
    1.
    3.1鉴定应在伤及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治疗终结或状态稳定后进行。
    1.
    3.2鉴定应依据人体损伤后果或结局、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综合分析。
    1.
    3.3鉴定涉及原有伤病(残)时,应当说明与现有后果或结局的关系。
    1.
    3.4鉴定同一部位损伤涉及多项条款规定或两个部位以上损伤的,应分别鉴定残疾等级,以最高等级定级,两项等级相同者,最多晋升一级。
    1.
    3.5鉴定涉及未列入本标准的损伤类型,按照残疾等级划分依据,比照本标准中最相类似的条款进行鉴定。

  • 法律分析: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死者家属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死亡补助金、抚恤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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