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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无缘无故损坏私人物品违法吗?

刑事辩护 2024-02-17 13: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损坏他人物品的话,确实呢,也是一个违法的行为,如果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的话,那么就会被判刑
  • 这是不合法,可以申诉,予以抗辩主张。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派出所的处理:
    1、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构成犯罪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法律分析:故意损坏他人物品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
    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派出所的处理:
    1、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构成犯罪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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