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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个案件已申请了强制执行,十多年了,法院一直没有消息,怎么办,还有希望吗?

取保候审 2024-02-22 10:4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推动执行进程。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这些措施可以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从而加快执行进程。
  • 您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主张 ; 我长期代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追加被执行人、参与执行分配等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建议委托资深、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 申请了强制执行,可以想办法找找财产线索
  •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团队可以解答
  •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当事人以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接到申请后,认定无误的可以开始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
    一方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执行案件已经终本了嘛 具体情况您可以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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