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使用电子驾驶证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17 16: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可以,这个同等有效。
  • 电子驾驶证能处理违章。电子驾驶证在路面查验、违法处理、事故处理、驾驶证业务、汽车租赁、保险办理、驾驶资质证明等场景下可以出示使用。驾驶人接受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时,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但对累积记分满12分、一般程序处理以及需要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仍需要携带纸质驾驶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认可,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主要用于证明驾驶人驾驶资格,在一定条件下具备与实体驾驶证同等的法律效力。持山东省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没有发生事故,以及没有违法未处理的情形下,遇到交警执法时,没有携带实体驾驶证的,可通过微信程序展示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执勤民警视其为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 电子驾驶证是一种电子版的驾驶证,作为实体证件的补充,在没有带实体证件的情况下,通过电子证件也可接受路面查验。电子驾驶证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申领,但电子驾驶证不能代替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仍然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应当随车携带,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没有携带驾驶证时,才使用电子驾驶证作为补充,接受路面查验并当场向交警出示相对应电子证照,交警应按规定流程进行核验,核验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免予处罚,如果对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作出其他行政处罚,电子证照不再继续适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湛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