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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挂号身份证地址跟实际对不上,是否户口迁移

其他 2024-02-17 11: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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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继续使用到本次到期为止,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也可以把“医”保迁入到户口所在地登记,并继续使用。具体的迁移程序,应各地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建议,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 1、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继续使用到本次到期为止,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也可以把“医”保迁入到户口所在地登记,并继续使用;
    2、具体的迁移程序,应各地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建议,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法律分析:在医院挂号身份证并不是必须的,除身份证外还可以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护照、军官证等进行挂号,同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者,须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只允许首次挂普通号进行就诊,再次就诊是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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