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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女朋友绿了可以起诉她补偿精神损失费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17 1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老婆绿了不能要精神损失费,除非对方有以下行为: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精神损失费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精神遭受损害要求侵害人给予的赔偿费用。一般性精神损害,精神损失费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严重精神损害,精神损失费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精神损失费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精神遭受损害要求侵害人给予的赔偿费用。一般性精神损害,精神损失费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严重精神损害,精神损失费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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