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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儿子解除父母关系,我是甲方,还是乙方

其他 2024-02-18 03: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下列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
    1、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解除;
    2、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法律分析:不可以。父母子女关系不可以通过声明解除。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声明没有法律效力,不得以此来逃避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或者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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