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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房产在上海被查封已经有12年多啦。按照按照法律是多少年的查封期限?

刑事辩护 2024-02-22 16:35 人浏览
共1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得超过三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查封期限届满,而法院未办理续封手续,则查封的效力将自动消灭,此时,当事人可以自由处置不动产。 需要帮助可以及时联系我,维护自身权益。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一般房产查封是3年,到期前仍可以再查封。您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调取房产产调信息,了解具体情况后,再考虑如何解除查封。
  •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 您好,您目前还是被执行人么,法院可以执行续查封手续,不限次数。如果您和债务无关,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 不动产查封,一般是三年,但可以续封。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查封原因是什么
  • 房子是什么原因给查封的呢是需要解封吗
  • 你好,可以帮你通过法院查询来处理
  • 没有时间限制,被查封的原因是什么
  • 你好,请问是经济纠纷查封的吗?
  • 债务不清偿的话,会被一直查封。
  • 超过时限可以向法院申请赔偿
  • 你好。可以说下具体情况,
  • 您好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 你好方便说下具体情况吗

  • 一、房产查封期限最长多久
    1、房产查封期限最长一般是二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不能同时查封,只能根据申请查封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查封。查封期满后,可以申请再次查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二、法院查封房产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 查封房产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法院查封房产的期限最长是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于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不能超过三年,房屋作为不动产,查封的期限是不得超过三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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