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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福利分房,应该房改但未房改的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4-02-22 14: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改房和福利分房没有直接关系的。即使现在,也有福利房,但没有房改房了。房改房指的是房子产权原来是单位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根据房改政策产权变成了个人。福利分房是指单位补贴部分房价,或者直接单位和房产公司合作建房,便宜卖给个人,产权本身就是个人的
  • 单位福利房动迁的补偿方式如下:
    1、主要是看当事人是否取得了房屋权;
    2、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权人,如果福利分房如仅指当事人与单位之间为承租的关系,一直没有办理购买或产权变更手续,则不能作为被拆迁人而享有拆迁补偿,但可以作为承租人要求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继续承租其新取得的房屋;
    3、如果已购买了单位的公房,则但是人作为被拆迁人享有包括面积补偿在内拆迁补偿。如果没有购买单位公房,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现在购买单位公房,然后做为被拆迁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
    4、拆迁已购公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政府对被拆迁人不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
    被拆迁人住房超过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的,拆迁人应当扣除超标部分的补偿款中属于应当上缴财政或者返还原售房单位的部分,并分别上缴或者返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单位福利房,财权是单位的,个人无权办理房产证,单位房改房房产证是单位统一办理的,没有房产证的单位福利房,个人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 您好,能具体展开描述一下吗?您的诉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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