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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的人在某某怎么办居住证

其他 2024-02-22 06: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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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居住证的申办则以来京人员个人为主体,办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居住时间证明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居住证持证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可享受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可参与本市积分落户。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申请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等。《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法律依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收到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法律分析:办理居住证有两种情况,居住证明分为实际居住地证明和异地居住证明。
    1、实际居住地证明需要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 委员会出具证明。
    2、异地居住证明需要办理暂住证(居住登记卡卡)或居住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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