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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员工工作。如果工人意外摔倒怎么办?农村老家修路搞地板已经完工了,回家路上吃饭摔倒骨折怎么办?谁家的责任?

工伤索赔 2024-02-25 21:08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的摔倒是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比如自己疏忽大意或者故意行为,那么工人可能需要承担个人责任。这种情况下,雇主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的帮助或者慰问。
  •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 农民工遭遇工伤处理方式如下:1、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 这个雇主可以在人道主义补偿,应该是被雇佣人自己负责,如需帮助请和我联系
  • 你好,我所可以咨询民事、刑事等,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详细给我说一下
  • 下班途中受伤,还是属于工伤,单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可以找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 你好,现在伤情如何??严重吗?
  • 你好,伤势怎么样?建议协商处理

  • 工地工人受伤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我国对人身伤害事故赔偿作出规定的主要是法律依据:《民法典》以及最高法院对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的司法解释。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工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果走这个途径维权,维权对象是包工头、承包工程的老板、业主单位,三者承担连带责任。
    工伤赔偿理赔步骤详解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如果选择辞职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法律分析:工地上干活受伤后,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和医疗费用的单据,病例等。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建筑商,发包方,和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主张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 工地摔伤了能报劳动监察大队。在实践中,农民工在企业租赁、承包、工程分包、分包等情况下工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的租赁人和承租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建设项目的分包商和承包商往往会相互推诿,以不属于受伤员工的用人单位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事实上,承包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以出租人或者发包人为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将建筑工程分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造成农民工因工伤亡的,以建筑施工企业为用人单位。
    实际上是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如果在施工现场因工受伤,属于工伤,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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