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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9月29日8点半左右开自己家四轮拖拉机不慎翻到后来 9点多120车把我拉到正阳县**医院 下午三点做的接骨手术 手术后六天刀口处就有红色液体流出 问医生 他们说是脂肪液化没事 第八天因农忙实在是没办法 申请出院 在**镇医院输液 第十天换辅料的时候 就有大量的液体流出 最后还是把骨科医院的外科主任张*叫到**镇医院 张主任看后还是说脂肪液化 没事 最后在**镇医院住了十天院后 10月18号又返回正阳**医院治疗 中间动了三次手术 到11月30号 还是有液体流出 12月1号转到驻马店**医院创伤骨科门诊 经过医生的诊断 定义为慢性骨髓炎 我想问下 这个情况是不是医院有误诊的问题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2-22 09: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处理办法如下: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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