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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打欠条的人家住在某某的他的身份证号是是某某的,法律有没有规定在哪里起诉他?

债务追讨 2024-02-22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该问题的主要核心是确定法院管辖权,那么该问题的前提条件是有欠条,这就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情形。
    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应该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或者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说的简单直白一点,这与原告的户籍地无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的二十三条规定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债权人想要对债务人提请相关诉讼,需要到债务人经常居住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当地法院会根据债权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来进行审核,如果相关证据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正常的进行诉讼审判。
    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需要到欠款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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