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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驻马店上蔡人,前段时间我爸的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对相驶来的面包车相撞,我们知道后人在医院了,我们这边没人到过现场,听120说我爸是逆行,当时我们都以为逆行是要负全责的,所以经过交警联系和对方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一次性赔了我们14000元,但就我爸的外伤来看很重,左半边脸四、五处伤口,估计会留共计20多厘米长的疤痕。具医生初步估计医药费就要10000左右,因为现在还是住院,还没拆线呢。我们调解的时候保险公司不在场,交警也未曾划分责任,我们私下签的,拿给了交警,当着交警的面给的钱,付清了。可是现在我回家后,有人给我说,机动车撞非机动车,即使非机动车是逆行的,他们有交强险,保险公司也是可以理赔的,我爸的伤估计可以定成十级伤残,照这样的话,14000元似乎少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不可以起诉撤销这份协议书,并走法律程序让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2 09: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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