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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驻马店驿城区的。因为给本区的一个包工头干活。2015年一2017年欠我工资未给。己起诉法院。欠款人未出庭。法院己判令对方还款。对方不于理会。现己申请強制执行。一个多月了。未见执行结果。我该咋办?

讨薪 2024-02-22 11: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就他人欠钱不还的行为提出诉讼并且胜诉之后,可以在;两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 1.老板欠钱不还的,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院判决后,债务人逾期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
  • 可以与欠钱的人协商,要求其支付工钱。也可以去劳动局进行投诉。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给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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