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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在某某。我在某某工作。我晚上下班后出去,摔断了脚踝。我能把它算作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4-02-22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工作时受伤的,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则按工伤的程序来赔偿。
  • 劳动者遭遇工伤的,可以先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进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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