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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某某老板不给钱饭钱都没有了怎么办

讨薪 2024-02-22 12: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做事不给钱怎么解决
    1、做事不给钱解决方式如下:
    (1)工地老板不给钱可以找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解决;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做事不给钱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3、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等。

  •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打工饭店不给钱的,归当劳动行政部门管。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出现劳动争议的,建议先找老板协商,实在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如果还不给就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者公司不履行可以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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