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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医疗试同交费年限的认定问题,我是84年参加的国企正式职工,到2000年,企业破产转为合同制工人,现在即将面临退休,但广元医保局对我2000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医疗不认可试同交费年限。养老保险认定试同交费年限,它不认同,就面临我退休后还要补交8年的医保。特地咨询一下,我该咋办

社会保险 2024-02-22 15: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参保人员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符合国家省市视同缴费年限规定的累计工龄,可计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1、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和医疗费由当地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 2、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由所在试点城市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没有参加的企业,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中支付; 3、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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