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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20年6年6日在聚铭地产置业顾问吾丽加甫联系某某市买了一套商品房,可是房子具体坐落和顾问给我说的地址不一致,还未签订合同,我要求退房,顾问不给退,这个情况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 2024-02-22 15: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产生退房纠纷要求退房的情形有:套型相差太大;面积误差过大;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延期交房;在建工程转让情形;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商品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1、可以要求退房:根据相关规定,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购房者可以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2、要求开发商修复或赔偿: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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