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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农民工我去年在成都干活儿。老板那里交工了,他又把我们派出去了某某干活儿,某某那个工地是另外一个老板的。我在那里受了工伤。打电话给我的老板。老板说他给我解决这个问题,让我先回家。到现在他也没给我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我要起诉,起诉我的老板还是起诉出事工地的老板?那我在哪里起诉?是在某某还是在我们当地?

工伤索赔 2024-02-22 1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农民工工伤纠纷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工地农民工因工受伤的,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用人单位在工地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当事人之间协商;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老板不管可以向法院起诉。涉及医疗费用的,法院会裁定先予执行。如果没有支付医疗费用,法院会强制执行。工人受伤后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待遇。
    向法院起诉的程序为: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8、判决宣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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