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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给孩子办理身份证,首次办理,在某某可以办理吗

其他 2024-02-22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第一次办理身份证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的办理方式:首先,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户籍簿、本人寸照等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公安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最后,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孩子第一次办身份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初次办理需要核对本人信息,为了确保公民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因此要求初次要到户籍地办理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身份证办理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证照片采集回执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进行办理,并录入指纹信息的,一般1到3个月期间可以领取到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身份证换证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 孩子首次办理身份证的流程:
    1、当事人带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
    2、经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录入公民指纹;
    5、缴纳证件工本费;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身份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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