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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7日,我在某某租了一所房子。我不想住在1月9日,我要求房主退还押金。房主以违约为由,除当月租金外,未退还押金。

房屋租赁 2024-02-22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起诉房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联系律师。
  • 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1、找房东协商。押金的退还一般是解除租赁关系当天返还,租赁物没有损毁的或者没有约定扣留押金额情形,房东应当退还押金;
    2、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房东恶意不退还押金的,与房东协商后仍不退还的,可以考虑向人法院起诉。在私司法实践中,一般房东都会承担败诉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租客退租,押金一般都是要退还的,若遇到房东不退还押金的,租客能先与房东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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