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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份我们在某某跟某某的老板干活,当时让我们先回家,说是马上打钱到账户上。我们到家后就一直拖,最后电话拉黑,微信拉黑。一共跟他干了一个月零两天,包月一万。10660元工钱,我们到家后给了几千元了,还是分几次给的。现在还有五千多不给,我坐飞机到某某来找他,报警了。警方给他打电话,他说三天就给钱。我想问问,法律上对这种人有惩罚吗?我们来回的车费,误工费,餐饮费能给我们补偿吗?我们等不起啊,每天都花钱,家里媳妇有病,希望好心律师能帮帮我。谢谢!

讨薪 2024-02-22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民事纠纷,协商给钱不成的直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但是报警一般没有用,应当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劳动者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工资应按月向劳动者支付,跨月发放涉嫌拖欠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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