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取标准是: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诉讼费的缴纳一般是由案件的起诉方进行预先垫付的,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审理过后,会在判决书中明确说明诉讼费的承担方,一般会要求由案件的败诉方承担,但是也存在例外,有时候会要求双方共同承担,但是在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中一般是不存在诉讼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