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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忽悠被欺骗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可以要求撤销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2-24 13:4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是在被忽悠被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装修合同,你可以要求撤销这份合同。
  • 您好,可以协商解除,协商不好可以起诉解除
  • 按照你的描述,是可以撤销的。
  • 你好,有证据证明被骗吗
  • 你好具体是什么合同呢
  • 受欺诈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一方或双方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可以撤销合同有:
    (1)存在重大误解所签订的合同
    (2)受欺诈所签订的合同
    (3)受胁迫所签订的合同
    (4)趁人之危,显示公平所签订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可以,只要有法定可撤销的情况,就可以撤销。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如下:1。欺诈是指一方故意欺骗他人,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一方直接以物质或精神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
    三是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有误解,并根据误解订立的合同。四是显失公平。明显不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7条-第151条

  • 你好、你这个要看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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