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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的人怎么办社保

其他 2024-02-24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社保办理的流程为:(一)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二)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三)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
  • 法律分析:
    1、打电话向民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咨询。民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是具体办理低保手续的人员,你可以打电话去了解一下。
    2、咨询所在地村、社区。村、社区本身就是为群众服务的,所以咨询自己生活的村或者社区,就能够知道申请的低保是否被批准。
    3、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 法律分析:
    1、打电话向民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咨询。民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是具体办理低保手续的人员,你可以打电话去了解一下。
    2、咨询所在地村、社区。村、社区本身就是为群众服务的,所以咨询自己生活的村或者社区,就能够知道申请的低保是否被批准。
    3、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4、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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