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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上上班开车走的时候没感觉和没发现把别人车蹭了,后来交警给打过电话说我肇事逃逸叫我过去处理,后来我看了一下车确实有刮痕,我第一时间与车主联系了一下,车主这边协商好私了,但是交警大队把我车扣了等通知,这个事情可以叫对方撤销立案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7 09: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存在撤销的 这种情况 可以以达成赔偿的为由。从轻处罚
  • 把别人的车刮了后没注意而离开的处理办法以及相应责任问题:当事人应当事后与被蹭车主协商物质损害赔偿数额,或者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构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据法律作出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是轻微剐蹭,一般不会拘留。
  • 刮擦别人车逃逸的,查获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车辆被刮擦对方逃逸的,可以立即拨打110或者122报警电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你好,视情况而定,不同的情况,结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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