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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河南人,我老婆是张家港人,我们在张家港领的结婚证。各自户口还在各自家里。就是如果我们以后有小孩了,小孩子户口可以落在女方家里么?如果落在女方家里,那么小孩子可以跟男方,我的姓么?

其他 2024-02-27 0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你好,对于户口本上改姓名的问题,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正面的书面更改姓名的申请,如果受理的话,就等派出所来通知,要在户口本上修改。
  • 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母任意一方落户,与办理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手续不会有太大关系。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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