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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肥东县新农村建设建成后连窗户材料也要给钱吗

其他 2024-02-27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问当地相关部门
  • 法律分析: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材料:居民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建设许可和翻建费用发票等。条件: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建造自住房;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首次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购买建筑材料实际发生的支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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