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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快7岁了一直上不户

其他 2024-02-29 17:39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想给孩子上户口的话,可以拿着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去当地派出所。
  • 你好,,建议您尽快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 我孩子快7岁了一直上不户 是没有准生证吗
  • 你好,在的这边可以帮你解决的
  • 你好,可以到公安局给孩子上户G
  • 你好,要看什么原因造成的了
  • 你好,什么原因上不了户X
  • 这个是可以去申请上户的
  • 法律分析:
    1、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和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者的保证);
    2、身份证明(包括出生、国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5、健康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7、符合收养人居住国有关现行收养法规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法律分析:获得国家与社会的救济。孤儿证(即儿童福利证)的作用是作为0-18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获得救助的凭证,其中的具体情况如下:
    1、儿童福利证用来记录持证人的基本情况及其成长期间享受国家和当地在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救助和优惠政策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请问您遇到了什么问题?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下午好,可以先上亲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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