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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的成员有考大学迁出的,有结婚随女方迁出的, 父母已随子女把户口迁出去了,现在已全家人员户口已全 部 迁出 去了,问我们还能不能回村继承承包土地的确权 登 记。

土地纠纷 2024-02-28 08: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户籍迁走了,没有土地了的
  •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不能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以由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且农民仅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故是承包土地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法律分析:继承宅基地户口是可以迁回的,主要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以及村内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老家的:
    1.不管当事人还有没有户口本,都是不能进行老家(原村集体)的土地确权的;
    2.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本村的利益分配以及土地分配和确权;
    3.户口迁出后,村里没有进行过土地重新分配的,当事人或者亲人,还可以继续使用土地,直至到期;
    4.土地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我国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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