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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是我爸和我叔叔共同所有,2.3层我爸,4.5层我叔,一楼共用。前两年房子只有三层半时候我叔自行去做了房产证,只写他一人名字。但是现在房子加盖到5层了,还能加名字吗?村里规划最多也只盖4层的。如果无法更名字,有什么办法有法律效应,证明是我爸我叔共有的房子?

房屋产权 2024-02-29 09: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议处理房产的具体归属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农村自建房房产证是不能写两个人的名字的,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村宅基地,以家庭为单位分配,一般都只能有户主的名字。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
    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虽然是一个人的名字,写着共同共有,说明房子是你与家人共同建设的财产,而不是你独自一人建设的财产,所以房子是属于你与家人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 在房产加名可以申请以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两种方式办理。如果是赠与,当事人双方要先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办理之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加名,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后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包括初审、复审和核定共三个环节。通过审核的,工作人员会登记在册,并发放新的房产证。如果是买卖,当事人双方要先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再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和不动产完税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加名,接下来的具体流程与房屋赠与的加名手续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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